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首都学术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北京市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  发布时间:2026-01-12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切实加强2025年首都学术项目全过程管理,客观评估项目实施成效,总结推广优质学术成果,充分发挥项目对提升学会学术引领力、增强首都科技创新实力的支撑作用,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,北京市科协决定开展2025年首都学术项目结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结项范围

  2025年经北京市科协评审立项、纳入首都学术专项管理的各类项目,包括首都学术培优项目、第28届北京科技交流学术月主题活动、首都前沿学术成果报告会、连续届次品牌学术交流活动及青年学术活动等资助项目(可登录“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业务评审中心”查询)。

  二、结项流程

  本次结项工作全程通过“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业务评审中心”线上办理,无须提交纸质材料。各立项单位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结项相关工作:

  (一)材料填报

  结项申报平台为“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业务评审中心”(http://61.48.81.110:18080/#/login)。登录平台后,在“项目管理-结项申报”栏目查看本项目相关信息,结合《2025年首都学术项目设置说明》(见附件)绩效要求和项目相关要求完成填报。

  各立项单位使用原有申报账号登录,登录账号与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账号一致;若未修改过初始密码,初始密码仍为!QAZ2wsx3edc,登录后请务必确认密码安全性;账号存在登录问题的单位,及时联系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咨询解决。

  (二)形式审查

  北京市科协对各单位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重点核查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及填报信息的一致性。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单位,将收到平台反馈的补充修改意见,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。

  三、结项填报时间

  网上填报开放时间:2026年1月12日9:00

 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:2026年2月4日24:00

  补充修改材料截止时间:2026年2月10日24:00(仅针对形式审查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单位)

  逾期未完成填报或补充修改的,视为自动放弃结项申请,按未结项处理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

  (一)各立项单位要高度重视结项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平台指引,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,规范准备结项材料,确保按时、高质量完成结项申报工作;

  (二)立项单位须对提交的结项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。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、虚报冒领经费、违规使用经费等行为的单位,将被列入黑名单,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北京市科协各类经费资助项目的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;

  (三)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及项目预算执行,确保专款专用、单独核算。未按规定完成经费执行或经费使用存在违规问题的,不予结项;

  (四)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存在调整实施计划、变更项目内容等情况的,须在结项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及审批情况;未按规定报批擅自调整的,将影响结项评审结果;

  (五)已结项项目的相关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,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协议约定,北京市科协拥有成果宣传、推广、汇编的权利。

  五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  项目结项咨询:铁老师 84650077-8325

  吴老师84650077-8507

 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:李老师 13581940671

  涉及账号注册、登录密码修改、材料上传等技术问题,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。

  附件:

 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

  2026年1月12日